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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吨功能性纤维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2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40万吨功能性纤维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建设聚酯生产装置2套(2×50万吨/年),外购POY40万吨,引进国际先进的高速POYHOYFDY纺丝卷绕机、纺丝自动化设备,配套36条纺丝生产线及加弹机,同时配套国产生产装置及燃煤锅炉等公用工程设备,形成年产140万吨(100万吨POY\HOY\FDY聚酯化纤、40万吨DTY)功能性纤维新材料的综合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要素

行政村

X

Y

环境空气

先锋村

265763.33

3345918.00

居民

453户,1515

二类区

W

850

利围村

268979.93

3344578.75

居民

314户,1320

SE

2200

勤联村

265607.49

3344428.35

居民

834户,2758

SW

1800

长北村

267253.29

3345614.83

居民

557户,1944

S

400

红界村

264668.40

3344592.45

居民

495户,2373

SW

2300

庆丰村

264681.23

3345575.19

居民

549户,1748

W

2000

永乐村

265633.69

3346813.29

居民

700户,2430

WNW

800

永安村

264826.33

3347710.71

居民

509人,1789

NW

2000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正产排放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各污染物短期最大贡献率小于100%,年均污染最大贡献率小于30%。短期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知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临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且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水质保持不变,因此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仍可得到有效处理,且不会加剧对周边地表水不利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小,可以忽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泄漏后若不采取措施,污水泄漏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所以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6、土壤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际监测可知,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种类

措施名称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工艺废水分质收集,经管道输送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排放附近河道。

聚酯部分做到85%以上中水回用率;纳管废水水质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要求

脱硫废水采用pH调整+混凝+沉淀+pH调整的综合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

在扩建后建成1个处理能力为8000t/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站出水可直接达到中水回用要求)。高浓度废水先经气提塔预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等一并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

废气

= 1 \* GB2 项目聚酯车间内工艺废气经收集后由汽提塔处理后引出经锅炉焚烧后通过92m烟囱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 2 \* GB2 项目气提塔尾气经锅炉焚烧后通过92m烟囱排放;

= 3 \* GB2 项目加弹车间油剂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部分在不低于15m高屋顶高空排放。FDY纺丝油剂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部分在不低于15m高屋顶高空排放。POY纺丝油剂和短纤油剂废气通过空调换风系统(喷淋)外排环境。

= 4 \* GB2 PTA输送粉尘通过负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 5 \* GB2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进行加盖,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喷淋处理高空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6 \* GB2 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预留炉内脱硫)+SNCR-SCR联合脱销+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后通过92m高,出口直径3.2米的混凝土防腐烟囱排放

锅炉烟气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7-2018)表1 II 阶段排放限值;

粉尘满足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

氨排放满足GB14554-93 中二级标准。

⑺①石灰石粉仓、灰库和渣库等贮仓顶部配置布袋除尘器。采用封闭式的煤库贮存燃煤,煤库四周配置喷淋系统;煤库输送至锅炉采用全密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运站等粉尘产生量较大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装置。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石膏,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氨水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

固废

危险废物

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废灯管、真空炉煅烧残渣、废油剂、废油剂包装桶、催化剂乙二醇锑废内包装材料和废热媒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均能做到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一般废物

= 1 \* GB2 灰渣、石膏、不合格切片、低聚物废渣、废弃过滤器滤芯、废膜件、纺丝废料和废丝、催化剂乙二醇锑废外包装材料和废包装材料等外卖综合利用;

= 2 \* GB2 脱硫废水污泥、更换下来的废滤袋,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合理处置。

= 3 \* GB2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噪声

= 1 \* GB2 聚酯车间噪声治理措施: = 1 \* GB3 冷冻机房单独设隔声间,底座安装减振器。 = 2 \* GB3 切片输送装置置于车间中部和内部位置,远离厂界。 = 3 \* GB3 电机外安装隔声罩。 = 4 \* GB3 聚酯车间各层一般为敞开式布置,本项目聚酯车间采用了设窗布置,能减少噪声外传。

= 2 \* GB2 综合给水站冷却塔噪声治理措施: = 1 \* GB3 选用低噪声风机。 = 2 \* GB3 在风机下部使用百叶隔声屏障。

= 3 \* GB2 纺丝/加弹车间噪声治理措施:纺丝和加弹车间的临厂界主要功能设计为楼道、办公、中控室、卫生间等功能,使纺丝和加弹车间内生产设备和厂界有多层墙壁相隔,保证隔声效果。

= 4 \* GB2 空压机、风机和泵房噪声治理措施:空压机房设在纺丝楼下面的一楼内,空压机房在南侧的墙面封闭处理。风机和泵均设有单独的风机房和泵房。

锅炉岛主厂房: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布置在锅炉间底层,锅炉底部设置了8m高隔间;一次、二次风机均配置了消声器。引风机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同时采取一定的隔声措施。烟道与除尘器、锅炉接口处等,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改善钢板振动频率等降低噪声,管道须采取阻燃材料包孔,降低振动噪声

汽拖间:汽拖机组配置专门的隔声罩,采取减振措施。汽拖机组、汽动锅炉给水泵和辅机及蒸汽管线均布置在专门的汽拖间内,汽拖间采用砖混结构,并采用隔声门窗,确保降噪效果

其他噪声:新建的脱硫系统循环水泵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氧化风机布置在脱硫综合楼内(砖混结构),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各类水泵基本布置在室内,采用砖混结构。

冲管、锅炉放空噪声:设置消声器,合理安排锅炉冲管噪声时间,并通过媒体告知公众。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地下水和土壤

= 1 \* GB2 从源头控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2 \* GB2 设置污染防治分区,根据不同的污染分区,进行不同的防渗处理。

= 3 \* GB2 设置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

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绿化

搞好厂区绿化

厂区绿化美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年产140万吨功能性纤维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符合萧山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或团体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并落实。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3.15~2021.3.26

公示形式:1、恒逸集团网站。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18867931849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工  0571-22868286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 85085326

单位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2

4、当地环保部门

当地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83502160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1615767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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